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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5年度研究生业务费划拨说明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9日 作者: 编辑:wn 审核: 点击:[]
各位老师: 接研究生院通知,2015年研究生业务费将于5月份划拨,分两部分: (1)去年学校收的业务费,将返回60% 至导师个人账户; (2)今年新划拨经费,全部划到院经费统一管理。 研究生业务费划拨标准: (1)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的业务费标准为1000元/生; (2)硕士一年级无业务费,博士研究生无业务费。 今年划拨到院内研究生业务费标准: (1)2012级已划拨2年共计1600元/生,此次划拨金额为:400元/生; (2)2013级已划拨1年,800元/生,此次划拨金额为:200元/生。 研究生业务费报销程序: (1)每位导师每年一次性报销所有研究生业务费,不能分批报销; (2)报销发票范围:材料费、试剂费、加工费、实验费、上机费、打印复印费、必要的文献书籍费、低值设备费、学位论文调研出差费、版面费、学位论文审阅答辩相关支出; (3)贴好发票签字后,到王春华老师处审学生人数及金额; (4)到王晓老师处授权预约报销。 另外,专硕校外实践费用按“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4.29 上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院训和学院精神公告 下一条:材料院真人线上娱乐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