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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南石油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8日    作者:    编辑:wn    审核:    点击:[]

依据教育部《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及《西南石油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有关规定,经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培养目标及复试原则

1、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2、在复试过程中,把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作为选拔博士生的重要评价标准。

3、在复试过程中,充分发挥学院和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中的作用,强化学院和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学术责任。

4、在复试过程中,在充分尊重学院和导师意见的同时,要加强对学术权力的行政监督和制度约束,有效预防和严肃处理在复试录取环节中的学术权力滥用和学术腐败等行为。

5、在复试过程中,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二条学院招生计划

“材料化学工程”拟招生6名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小组

组长:林元华

成员:林元华庄稼 周明 王煦 王书亮(兼秘书)

电话:028-83037401

职责:负责复试的组织协调和工作实施,讨论复试组织的各项程序。

(2)监督小组

组长:郑世文

电话:028-83037400

职责:负责监督复试的整个过程,保证公平、公开、公正,接受考生投诉。

(3)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王春华

电话:028-83037410

地点:明德楼B509

职责:负责通知考生复试事宜,对考生报名资格、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进行审查。

第四条复试内容

1、复试资格审查

对考生报名资格、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进行审查。

2、面试综合考核

①外国语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单独进行,时间10分钟左右。

②学术水平考核:包括对专业基本知识和理论以及本学科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情况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攻读本专业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及设想等。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单独进行,时间15分钟左右。面试成绩=外语能力×40%+学术水平×60%。

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五条 复试收费

复试费:120元/人。

第六条 复试时间安排

报到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4月12日下午2点30分

复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下午3点

复试地点:明德楼B508

第七条复试信息公开

1、复试成绩及时通知考生。

2、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者,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三天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复议的书面申请,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告之该考生。

西南石油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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