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装备技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维修改造流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5 作者: 编辑:于春雨 审核:
各实验分室、研究室:
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实验室如需改造采用“网络申报、在线处理”的方式申报维修,相关流程如下:
1.登陆服务门户,选择“OA系统”;
2.进入后,在“办事流程”页面点击“更多”,进入流程申请;
3.在搜索框内搜索“0228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审批表(实验室类)”在线填写表格,申请维修。
备注:
1.涉及到结构安全、建筑物外立面装饰、消防安全等的维修改造项目须报基建处、保卫处等同意。
2.申请单位自筹经费且估算金额小于1万元(不含)的项目, 申请单位可自行组织施工、管理、结算,国资处参与竣工验收。
3.申请单位自筹经费且估算金额大于1万元(含)的项目,必须委托国资处组织施工、管理、结算,并在开工前将经费转至“学校维修绿化专项”。
4.本表解释权归国资处,填表咨询电话:83032434。
石油天然气装备技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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