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2020年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2019年9月学校启动了2019-2020学年教学评价工作,根据工作安排,本学期应进行教学任务评价、教学建设评价和教学获奖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1.已报名并完成2019年秋季学期教学质量专家评价的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
2.拟申请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质量专家评价的教师(不含培养期内的新进教师)。
二、评价流程及时间安排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教师教学评价工作方案(试行)》(西南石大规评〔2015〕9号)文件精神,教学评价包括教学质量评价、教学建设评价、教学任务评价和教学获奖评价。
(一)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质量专家评价
拟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且本学期有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附件1中的教师不再填写)将本学期所有授课安排填写到附件2《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质量专家评价课程统计表》中,已经结课的教师也需填写。各教学单位审核教师填报的授课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后,于5月7日前将汇总后的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至swpu_jsjxfz@163.com。
受疫情影响,本学期教学质量专家评价将结合2016年以来“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中专家听课成绩等多种方式进行。
(二)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和教学建设评价
各单位依据2015年12月-2016年2月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的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办法和教学建设评价办法制定本年度评价方案,客观、公正、有理有据地对申报教师的教学建设、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按百分制给出相应的评价分数,填入《XX(单位)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单位评价一览表》(附件3)中,同时将各教研室2017年-2019年教学工作量填入附件4中。
(三)教学任务评价和教学获奖评价
申报教师将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学习/进修/任职情况、教学获奖情况以及近3年的教学工作量(含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指导本科毕业设计、指导研究生等)如实填写入附件5、附件6、附件7中,5月15日前完成填报并提交所在教学单位审查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近3年的教学工作量是指2017年春季学期至2019年秋季学期教师所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必须按学期、课程和教学班逐一填写,切忌同一学期同一门课程的所有教学班合并填写。
(四)汇总材料上报
各单位审查、汇总所有材料后,最迟5月25日前将附件3-附件7的电子文档以“XX(单位)2020年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汇总材料”命名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swpu_jsjxfz@163.com,同时将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纸质材料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1.本年度单位评价方案及支撑材料;
2.附件3、附件4、附件8;
3.附件6的支撑材料。
其中,附件6的纸质版支撑材料需清楚、直接地反映该教师获奖、指导学生获奖及排名的情况,申报教师按照附件6填写的条目顺序整理、装订相关材料后,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并在首页签署意见(一般为“XX教师提交的附件6支撑材料是否全部属实、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教学改革项目的情况按照组织申报单位分页填写入附件8中,并需相关项目组织申报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注意:所有材料需一次性提交,附件填写不全的或支撑材料不完整的,将不再补交或重填,一律按缺项处理。
三、综合评价结果及使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对各单位的评价方案和评价结果进行严格审查;同时组织专家依据《西南石油大学教师教学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综合给出教学评价结果。教师的教学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周秋旭,地点:思学楼AB305,电话:2095。
教学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