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办理残疾人证残情鉴定时间的通知
辖区居民:
2017年新都区残情鉴定日期安排如下:1月10日、2月14日、3月7日、4月11日、5月9日、6月13日、7月11日、8月8日、9月12日、10月10日、11月7日、12月12日。
残情鉴定时间:每个鉴定日期的下午13:30;
残情鉴定地点:新都区人民医院门诊部一楼;
残情鉴定类别:肢体、听力、言语、视力;
残情鉴定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
(2)申办人到镇(街道)残联或村(社区)残协申领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并填写正面全部内容;
(3)2张2寸近期彩照;
残情鉴定所需费用:每人叁拾元人民币,如需仪器检查则另付费;
残情鉴定合格领残疾证时间:鉴定日15天后到镇 (街办)残联领取。
注:(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鉴定在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周一至周五,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
成都市新都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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