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站2025年春季学期第二次研培会顺利召开
4月21日19:00,法律援助站春季学期第二次研培会在思学楼A203顺利召开。本次会议主要围绕一起养子与亲孙跨代房产继承及公证赠与纠纷诉讼展开,主讲人佘佳蔚同学通过拆分时间线、逐个分析的方式,带领全站成员展开深度思辨。
会议启帷,主讲人佘佳蔚同学通过梳理关系图引入案情,针对本案时间跨度大问题提出第一个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的时间效力。根据1980年《婚姻法》、1993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996年《公证暂行条例》、2019年《继承法》、《民法通则》以及2022年《民法典》,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本站成员讨论分析得出:相关继承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遵循“先析产,再继承”的原则。随即,佘佳蔚同学提出本案第二个争议焦点:口头遗嘱是否有效。结合《婚姻法》、《继承法》与民间习惯,其就该遗嘱是否有效提出两个情形,引导全体成员展开有关公证赠与与物权变动效力争议的讨论。鉴于本案的案件事实以及纠纷发生时的相关法律,本站成员共同认为该遗嘱不具有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能力。接着,佘佳蔚同学就1985年《继承法》诉讼时效以及1987年《民法通则》诉讼时效内容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得出本案原告与被告并未在诉讼时效内起诉则公证赠与有效的结论。最后,全站成员针对原告被侵害权利如何保障的议题展开辩证探讨,以《最高人民法院真人线上娱乐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节录)和《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得出:协商或调解、主张赠与合同无效的其他理由、追究公正程序瑕疵或其他法律途径四个可能救济途径。同时就假设诉讼时效未过的解决方案展开激烈讨论,激发同学们进行批判性反思与学理脉络重构。
最后,尹明生老师就本次研培会案例带领大家共同探讨了实务中诉讼时效的起点该如何认定的问题,再次引发大家的激烈讨论。尹老师指出,讨论的目的不在于现场得出结论,而是希望大家善于思考、善于交流、善于碰撞,共同收获。
在理论中思考,在实务中探讨。本次研培会通过跨代案例的辩证解构,生动诠释了法律解释与社会伦理的动态平衡。面对复杂继承关系中的价值冲突,唯有在规范逻辑与人文关切的张力间探寻平衡之道。未来,援助站将持续搭建理论与实务对话桥梁,让每一个法律行动都成为法治信仰的生动注脚。
图一:主讲人佘佳蔚同学分析案情
图二:同学们激烈讨论